通知公告
“五一”、端午廉洁纪律,赤峰市纪委监委这样强调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赤峰市纪委监委现就严明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财物。
严禁违规吃喝:不得在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场所违规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调研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和福利,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实物等。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使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不得用公款报销私车产生的费用,不得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不得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采取“只收礼不办席”等方式变相操办。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的宴请活动。
严禁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违反工作纪律:不得在节日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脱岗,不得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得在值班值守期间饮酒。
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正风肃纪各项要求贯彻到位、落到实处。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起责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监督举报电话:0476-12388
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cfs
举报信箱:赤峰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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